免去:
林冠平的台州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台州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陈新华的台州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吴 海的台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何朝晖的台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余 斌的台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吴能将的台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陈志辉的台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季建谷的台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郑志坚的台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柯燕媚的台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涂宏伟的台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董小海的台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颜晓萍的台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王建华的台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