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668661/2019-20749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9-03-2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ZJJC01-2019-0004 | 有效性: | 失效 |
发文字号: | 台政办函〔2019〕13号 |
信息来源: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时间: 2019- 03- 27 16: 45 | 浏览次数: |
沿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单位:
《台州市小型渔船监管全覆盖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台州市小型渔船监管全覆盖整治工作方案
为加强我市小型渔船监管全覆盖工作,预防和减少小型渔船安全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整治对象
全市登记在册的合法小型渔船(船长 12 米以下或主机功率60 马力以下)。
二、整治时间
自发文之日起至 2019 年 9 月 16 日。
三、工作目标
通过整治,实现小型渔船动态监管全覆盖,落实小型渔船安全监管各项措施,压实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小型渔船各类安全事故。
四、整治内容
( 一)开展小型渔船基本情况排摸。全面掌握合法小型渔船底数,包括船名号、持证人、有效联系方式、作业类型、定位终
端安装、挂靠公司等基本情况。
(二)安装小型渔船定位终端。对全部小型渔船安装定位终端,并纳入平台监管,实现动态监管全覆盖。
( 三)加强小型渔船编组生产管理。实行动态编组,每组指定一位编组长,由编组长关注组内渔船作业动态,防止组内渔船脱离编组。 尚未安装定位终端的,暂时由编组长通过手机向挂靠公司及时报告编组变化情况。挂靠公司应负责所属渔船的动态编组和进出港动态管理,落实定人联船。
( 四)加强小型渔船船员培训教育。组织小型渔船机驾长和船员开展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切实解决小型渔船船员素质普遍不高、安全意识普遍不强的问题,增强安全求生技能,规范安全航行作业行为。
(五) 开展小型渔船专项执法检查。各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渔政执法、渔船检验等机构,要对排查出的所有小型渔船逐艘开展执法检查和隐患排查,重点查处不按规定穿着救生衣、船员未持证、救生消防和信号灯等安全设施配备不到位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工作步骤
( 一)情况排摸工作: 3 月底前,完成全市小型渔船排摸工作,排摸结果在 4 月 1 日前报市港航 口岸和渔业管理局(详见附件)。
(二)终端安装工作: 4 月底前,完成定位终端安装技术方案选定; 6 月底前,完成定位终端设备政府采购; 9 月 16 日前,
完成定位终端设备的安装调试。
( 三)编组落实工作: 3 月底前,落实所有小型渔船的挂靠公司和定人联船方案,由挂靠公司向当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进行
报备,明确定人联船联系人、相关职责、编组管理要求等。
( 四)培训教育工作: 立刻全面开展小型渔船机驾长安全培训,确保小型渔船职务船员足额配备。定期组织机驾长和船员开展例行安全警示教育。5—7 月,各地组织小型渔船机驾长开展一次水上互救应急演练。
(五) 执法检查工作: 3 月底前,以县(市、 区) 为单位组织开展一次小型渔船专项执法检查。7 月底前,逐艘完成全部小型渔船的隐患排查,建立隐患排查和整治档案。
六、工作要求
( 一)高度重视小型渔船整治工作。
各地要高度重视小型渔船整治工作,明确职责分工,及时落实相关资金补助和政府采购工作,督促部门联合开展整治工作。各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属地渔业乡镇(街道) 应切实履行各自监管职责,加强沟通协作,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任务。
各地应严格按照方案要求,细化分解各项任务,把握时间节,统筹推进各项整治工作进度,确保按时完成整治任务。市里将适时组织督查工作,对工作推进不力地区予以通报。
( 三)高标准严要求把好安全关口。
严把小型渔船安全关 口,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处罚; 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整治工作结束后,各地应及时进行总结,于 2019 年 9 月 20日前将总结报送至市港航 口岸和渔业管理局,联系人: 姚卫军,电话(传真): 88488508。
附件: 台州市小型渔船基本情况排摸表
附件
台州市小型渔船基本情况排摸表
填报单位(盖章):
序号 | 船名号 | 持证人 | 有效联系方式 | 捕捞许可证号 | 挂靠公司 | 作业类型 | 定位终端 | 备注 |
说明: 1. 无定位终端的填写“无”, 有定位终端的填写终端类型,如“北斗”“AIS”等;
2. 有挂靠公司的填公司名称,无挂靠公司的填“无”;
3. 持证人与船长不一致的,备注里填写船长名字、籍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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