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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233100047/2019-1778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市住房公积金运行保障中心 成文日期: 2019-11-19
对《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住房公积金服务水平的通知》的解读
信息来源: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 2019- 11- 19 14: 33 浏览次数:

自“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以来,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主题教育与公积金为民服务解难题紧密联系起来推进,从应简尽简、能优则优, 为缴存单位和职工提供更为便捷优质的公积金服务角度出发,结合“最多跑一次”改革,对全市公积金缴存、提取部分业务进行了优化,进一步提升了公积金服务水平。

一是缴存单位业务全程网上办。除已在网上可以办结的缴存业务外,“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单位住房公积金信息变更登记”两项单位缴存业务既可以由单位经办人到公积金柜台办理,也可以通过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业务平台直接办理。单位首次在网上办理登记开户时所选择的公积金中心负责对单位填报的信息进行审核,将审核结果通知单位,并指导单位完成托收签约、个人开户、开通网上办事大厅等相关业务办理。

二是增加公积金归集通缴业务。缴存单位可按照就近、便利的原则,自行在全市各公积金中心办事大厅(含延伸网点)中选择一个办理除补缴核定、内部转移及职工个人账户冻结(解冻)之外的所有公积金缴存类业务,具体包括:单位委托收款签约(终止)、单位缓缴、单位销户、单位信息修改、单位汇缴核定、单位缴至年月修改、个人账户设立、个人账户封存、个人账户启封、个人基数变更等。

三是减化公积金提取资料。取消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填报环节;职工申请提取公积金时已提供过直系亲属关系具结书的,再次办理相关业务时,可不用重复提供。

四是增加办理公积金通提业务银行。为方便职工办理公积金委托按月提取还贷业务,确定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及农业银行四家银行为公积金提取业务通办支付银行。

 

原文链接:http://www.zjtz.gov.cn/art/2019/11/19/art_1229193993_10928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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