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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668661/2018-1973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8-01-15
【文字解读】《关于全面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 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8- 08- 20 16: 02 浏览次数:

  一、背景及目的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各地积极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在扑救初起火灾、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方面作出了积极贡献。但我市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仍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如城市政府专职消防队队员工资待遇低、人员缺口大、流动性大,乡镇专职消防队建设质量偏低、作用发挥偏弱且部分队伍保障经费严重不足,志愿消防队建设“欠账”较多,微型消防站建设与“有人员、有器材、有战斗力”的标准尚有一定距离。为进一步推进全市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全市灭火和抢险救援能力,维护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在市消安委办会同市公安消防支队调研起草的基础上,征求了各地、各相关部门的意见,经市政府同意,制定出台了《关于全面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二、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主要分为指导思想、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和工作要求等四大部分。

  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平安台州”创建为引领,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共治”的原则,积极构建以公安现役消防队为主力、政府专职消防队为补充、志愿消防队和微型消防站为基础和主体的覆盖城乡的火灾防控力量体系,在现有的建设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基层灭火救援组织建设水平和最小灭火作战单元能力,充分发挥“灭火救援战斗队、消防隐患巡查队、消防知识宣传队、为民服务志愿队”的作用,全面提升我市的火灾防控能力和水平。

  主要工作目标:进一步规范和提升城乡消防队伍建设,提高综合灭火能力,全面启动城乡消防专项规划修编,切实加强城乡消防站及配套设施建设;推动重点镇(街道)建成区建立小型消防站,消除重点区域执勤盲区;强化微型消防站建设,提升自我防范能力;大力推进志愿消防队建设,提升初战灭火救援能力;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实现队伍联动联勤联训。在2020年前,基本实现队站布点合理、营房建设规范、执勤力量充足、车辆装备齐全、经费保障到位、战斗能力明显提升的总目标。

  重点任务包含九项内容:一是全面启动城乡消防专项规划(专篇)修编,计划在2018年3月20日前全部完成;二是加强城市消防站建设,包括一级站、二级站和小型站及相应的城市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三是推进消防重点单位(企业)和社区(住宅小区)微型消防站建设;四是提升乡镇(街道)专职消防队伍建设;五是大力推进村(居)志愿消防队伍建设;六是完善队伍联动联勤联训机制建设;七是提升多种形式消防队伍训练保障;八是落实队伍机构登记和人员力量保障;九是强化政府专职消防队运行保障措施等。

  工作要求:分别就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和开展考核督导等方面,对各地政府和相关部门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

  三、制定依据

《实施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浙江省消防条例》《浙江省社会消防组织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和《台州市消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紧扣《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浙江省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乡镇消防队标准》、《浙江省公安消防“四项建设”三年规划(2015—2017)》等标准要求,分别对我市的城市消防站(城市专职消防队)、重点单位(企业)和社区(住宅小区)微型消防站、乡镇(街道)专职消防队、村(居)志愿消防队建设作出了明确要求;多种形式消防队伍要在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统一调度和指挥下,建立联动联勤联训机制,实现全市消防整体水平和战斗能力的提升。

  四、解读机关和解读人

  《关于全面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解读机关为台州市消安委办。

  解读人:李俊,电话:88212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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