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台州日报 | 发布时间: 2018-07-11 09: 56 | 浏览次数: |
《台州市传统村落保护和利用条例(草案)》已经台州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将于10月下旬提交台州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进行第二次审议。为了贯彻民主立法原则,提高立法质量,现将条例草案修改稿予以公布(详见台州人大网:http://www.zjtzrd.gov.cn/),向社会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在8月10日前将意见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通信地址:台州市行政大楼5楼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立法处
邮政编码:318000
电子邮箱:tzsrdlfc@163.com
联系电话/传真:0576—88510078
台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2018年7月10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