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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668661/2017-7966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7-08-18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7- 08- 18 15: 03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台州市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台州市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2017年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五届一次党代会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应当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抓住立法、决策、执法等重点环节,创新机制,克难攻坚,力争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新成效,为努力把台州建设成为独具魅力的“山海水城、和合圣地、制造之都”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深化改革,依法履行政府职能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政放权,优化服务,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五张清单一张网”建设。全面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和“互联网+政务服务”,年底前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事项80%以上实现“最多跑一次”。努力推动“最多跑一次”改革走在全省、全国前列。(责任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市编办、市法制办、市级有关单位)

(二)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继续推进商事主体“十一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商标品牌综合改革试点,深化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全国试点,开展股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等质押贷款。(责任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市场监管局)

(三)坚持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执法程序,在主要行政执法部门和乡镇推行执法音像记录。进一步深化说理式执法。完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出台行政执法决定事项目录、法制审核规程。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责任单位:市法制办、市级有关单位)

(四)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加强对政府内部权力的制约,规范权力运行程序,健全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强化政府法制机构对行政执法活动的综合监督职能,继续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和案卷评查活动。创新执法监督方式,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责任单位:市法制办、市审计局、市级有关单位)

(五)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建立政务公开负面清单制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积极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创新政务公开方式,提高政务公开信息化、集中化水平。(责任单位:市府办、市级有关单位)

(六)围绕重点问题开展依法治理专项整治活动。针对安全生产、劳动保障、消防安全等群众反映突出的重点领域,开展依法治理专项整治活动,切实加大依法治理的工作力度。依法推进“五水共治”“三改一拆”“治危拆违”等专项行动。根据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责任单位:市安监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公安局、市级有关单位)

二、完善机制,推进政府依法决策

(七)落实年度立法计划。完善政府立法工作机制,加大公众参与度,进一步拓展社会公众有序参与政府立法的途径和方式。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台州府城墙保护条例》《台州市电梯安全管理规定》《台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三部地方性法规,制定《台州市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台州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两部政府规章。推动信用地方立法,打造信用台州。(责任单位:市法制办、市级有关单位)

(八)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严格落实《台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工作规定》,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责任单位:市法制办、市级有关单位)

(九)推进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完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进一步做好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及时纠正违反法定程序和存在违法内容的规范性文件,优化政策环境。(责任单位:市法制办、市级有关单位)

三、提高能力,着力化解矛盾纠纷

(十)积极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落实省政府要求,市本级今年完成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有条件的县(市、区)要同步推进。积极推广黄岩先行经验,在复议权集中、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上加强协调,全力推进该项改革,力争在全省率先完成市县两级行政复议局成立工作。(责任单位:市编办、市法制办、市级有关单位)

(十一)深入实施行政复议质量提升工程。重点推进复议审理规范化建设。结合我市实际,完善工作流程,优化文书模板,提升复议工作效能,强化复议听证规范化操作,提高行政复议公信力。(责任单位:市法制办、市级有关单位)

(十二)加强仲裁工作规范建设。强化仲裁质量管理,规范仲裁案件流程。着力推进仲裁“案件受理多样化、纠纷处理多元化”,引入纠纷解决“互联网+仲裁”模式。改革创新仲裁模式,推动网络仲裁建设,积极开展互联网仲裁工作。不断提升仲裁公信力。(责任单位:市法制办)

(十三)完善诉访分离制度。健全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信访工作联动互动机制,同时实行诉访分离制度,做到依法维权与依法办事相结合,维护司法权威与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相统一,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完善信访制度,畅通信访渠道,依法规范信访行为,引导信访当事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矛盾纠纷。(责任单位:市信访局、市法制办、市级有关单位)

四、加强宣传,营造全民守法氛围

(十四)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工作能力。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等制度。注重领导干部和执法队伍的素质提升,广大领导干部要坚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责任单位:市法制办、市级有关单位)

(十五)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加强对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村(居)民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等重点对象的法治宣传教育。充分整合资源,拓展执法部门的以案释法功能。通过广场宣传、现场咨询、网上专栏、微信公众号等多形式的送法活动,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向社会各领域、各行业延伸。(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法制办、市级有关单位)

(十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制度。围绕“谁执法谁普法”项目管理评估、法治宣传规范化等工作,深入推进“七五”普法。深化法治文化建设,运用各类新媒体传播法治正能量。(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级有关单位)

(十七)加强公民道德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发挥法治在解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中的作用。加强社会诚信建设,探索建立多部门、跨地区违法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强化信用建设的法治保障。(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法制办、市级有关单位)

五、突出重点,强化法治政府保障

(十八)完善考核机制。将法治政府考核纳入对县(市、区)和市级部门的考核,进一步优化考核指标,简化考核程序,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提升考核结果的科学性和权威性。(责任单位:市法制办)

(十九)优化队伍建设。实施“行政执法人员素质提升工程”,在行政执法队伍中开展“大培训、大比武、大督查”活动。加强复议和应诉队伍专业化建设,降低行政复议纠错率和败诉率。(责任单位:市法制办、市级有关单位)

(二十)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完善法律顾问工作机制,扩大法律顾问参与事项范围,强化绩效考核导向作用,实现法律顾问从有形覆盖向有效履职转变。健全行政机关合同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落实重大行政合同备案制度,提高合同质量。(责任单位:市法制办、市级有关单位)

(二十一)落实经费保障。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经费保障,把法治建设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改善执法条件,加大执法装备配备投入。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级有关单位)


台政办发〔2017〕34号关于印发台州市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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