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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668450/2017-6679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市建设局(规划局) 成文日期: 2017-03-29
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台州市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2016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 2017-03-29 09: 11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规定,特向社会公布我局政府信息公开2016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6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中国台州”门户网站(http://www.zjtz.gov.cn)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上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台州市规划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76-88517558。
  一、概述
  2016年,在台州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台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精心指导下,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的要求,采取多项措施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提升部门公信力。
  (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落实工作责任。
  我局明确副局长张劲松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并在“中国台州”门户网站中的“组织机构”栏目中的子栏目“领导信息”对外公开。明确局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将政务公开纳入到局目标责任考核中,进行考评打分。我局在“中国台州”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目建立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确保目录涉及内容的及时更新,并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对基本目录进行调整完善。我局于2016年8月12日印发《2016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台建便函〔2016〕80号),并于当日在“中国台州”门户网站公开,该方案进一步完善了我局信息审核发布、保密核查、依申请公开受理制度。
  (二)全面落实“五公开”工作,推行“阳光政务”。
  我局着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网站栏目及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内容均及时更新,无空白栏目存在。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及时主动公开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等政务办理的各个流程,推行“阳光政务”。对城市规划等重大事项制定和调整在现场和局网站批前公示,将相关信息予以公开,并提供联系人联系方式,充分征求民意。如在招标代理信用评价方面,2016年8月份我局及时对外公布《台州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信用评价办法(试行)》修订后的文本;公开每季度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信用评价评定结果;对招标代理信用评价相关工作动态也及时发布。
  (三)推进重点领域政务公开,优先关注民生。
  我局于2016年8月29日印发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要求,并开设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
  一是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台州市区房屋征收市场化安置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完善台州市区居民住房保障有关政策的通知》和《2016年度台州市区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标准》的政策和政策解读。在“中国台州”网“专题聚焦”“阳光工程”中专门设置“保障性住房阳光监管”栏目,深入推进保障性住房分配和退出信息公开,对保障性住房分配工作明确配售、配租程序、方式等,全面推行公开摇号,做到工作透明、程序规范,各县(市、区)在网上及时进行了公开分配结果和退出信息。做好保障性住房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工作,公开监管执法的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我局定期对各县(市、区)住房保障网上信息公开情况进行了抽查,并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城镇住房保障考核,要求各县市区及时更新网站内容,确保做到信息公开内容全面、形式统一、更新及时。做好棚户区改造政策及相关任务完成情况信息公开,及时发布国家和省、市出台的有关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相关政策,深入细致地做好棚改政策的宣传工作,让棚改全过程在阳光下进行。
  二是农村危房改造信息公开。将农村危房改造相关政策文件公布于门户网站,让广大农民更好地理解和把握相关政策;加大对反映问题的处理和反馈力度,更好接受社会监督。督促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落实好农村危房改造信息公开主体责任,做好农户危房改造档案制作、管理和农村危房改造信息公开。要求地方严格实施“农户自愿申请、村集体评议公示、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的补助对象认定程序,乡、镇、村负责不同阶段信息和结果公开;补助资金实行专项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直接发放到危房改造农户“一卡通”账户管理制度,实现资金分配公开;对政策执行和资金使用实施年度绩效评价,实现结果公开。
  (四)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加强微信发布。
  我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明确解读材料在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发布。做到行政规范性文件文本与该文件的政策解读有关材料、方案一同起草、一同征求意见、一同合法性审查、一同提交局务会议讨论、一同报送领导审签、一同发布执行。设立局新闻发言人,明确“台州发布”平台发布工作的处室、联络员。建立“台州市建设局”微信公众号、台州市建设系统微信矩阵,定期发布政务,并将我局微信公众号列入倒“台州发布”微信距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分为组织机构、法规文件、规划计划、工作动态、财政信息、人事信息、公告公示、信息公开年报、重点领域等9大类,每大类再细分小类。全年累计在市政府网站发布政府信息954条,较2015年增加271%。2016年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110条,市城建档案馆接受930人次查档3040卷。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8件,其中受理现场申请4件,信函申请25件,网络申请9件。均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予以答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我局没有收取任何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我局未发生因信息公开案件引起的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败诉。其中2016年上半年天台三家企业不服我局的3件政府信息公开答复分别向省建设厅申请行政复议,但在复议过程中,申请人撤回了复议申请。
  六、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6年,中央、省市关于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部署也较以往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局在工作中发现各业务线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面还不够广,部分干部对依申请公开不甚了解和重视。随着法治政府建设的推进,政府机关需要通过政府信息的公开透明赢得群众的更多信任和支持。在新的一年中,我局要求工作人员要进一步深化认识,完善机制,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提高群众对政务的参与度。

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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