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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668661/2017-20735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7-08-3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ZJJC01-2017-0036 有效性: 有效
发文字号: 台政办函〔2017〕64号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台州市区重点地区(区块)规划管理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7- 10- 13 11: 37 浏览次数:

椒江区、黄岩区、路桥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充分发挥城乡规划的宏观调控和科学引领作用,全力打造“山海水城、和合圣地、制造之都”,根据《城市设计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5号)、《台州市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台州市区重点地区(区块)规划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重点地区(区块)划定原则

台州市区重点地区(区块),以城市未来一定时期内需要重点建设和加强保护为原则划定区域,主要包括重要沿山滨水地区、历史风貌地区、城市新区、城市更新地区及重要生态景观廊道周边区域。

二、划定重点地区(区块)具体范围

台州市区共划定24个重点地区(区块),共计100.6平方公里,约占中心城区及台州湾产业集聚区东部新区范围总面积的13.88%;其中建设用地面积60.5平方公里,占中心城区及台州湾产业集聚区东部新区范围建设用地总面积的27.63%。具体范围包括:

(一)椒江区,重点考虑涉及一江两岸特色风貌控制区,商贸核心区、高铁新区中心站区块、历史文化街区和椒江、乌龟山等重要景观资源相邻区块,合计9个区块,面积共约23.78平方公里;

(二)黄岩区,重点考虑涉及永宁江滨水风貌区块、对外交通枢纽区块、与椒江融合区块、司厅巷、桥上街等历史风貌区,合计7个区块,面积共约21.11平方公里;

(三)路桥区,重点考虑涉及飞龙湖及其周边地区、中央山绿轴区块和十里长街历史古韵区块,合计3个区块,面积共约19.61平方公里;

(四)台州湾产业集聚区,重点考虑东部新区月湖绿岛中心区块,合计1个区块,面积共约12.56平方公里;

(五)台州经济开发区,重点考虑行政文化中心区块、商务教育区块和东扩区块,合计4个区块,面积共约23.54平方公里。

上述范围详见附件1《台州市区重点地区(区块)划分图》、附件2《台州市区重点地区(区块)汇总表》、附件3《台州市区重点地区(区块)一览表》。

重点地区(区块)的范围可根据城市发展需要,由市政府进行适当调整。

三、强化重点地区(区块)规划管理

重点地区(区块)的规划管理应当体现“源头把握、重点管控、彰显特色”的原则,强化城乡规划编制和项目实施管理。

(一)科学编制规划。充分发挥城乡规划的龙头引领和统筹协调作用,加强重点地区(区块)城乡规划的前期研究,突出规划的前瞻性和时代性;充分集思广益,吸取专家和群众意见,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民主性;由市规划局组织编制、审查,上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体现规划的法定性和公开性。

(二)推进城市设计。编制重点地区(区块)详细城市设计,应当塑造城市风貌特色,注重与山水自然的共生关系,协调市政工程,组织城市公共空间功能,注重建筑空间尺度,提出建筑高度、体量、风格、色彩等控制要求。详细城市设计的内容和要求要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并落实到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相关指标中,用于指导重点地区(区块)的项目建设。

(三)加强规划管理。根据项目重要程度,可以在建设项目选址或者规划条件中明确,方案审查时引入三维数字模拟,加强建筑与周边环境协调程度的科学判定,并采用专家和部门联合审查的方式,提高公众参与的程度。

(四)提升文化品位。注重人文环境建设,加强重点地区(区块)户外广告、夜景灯光、城市雕塑、艺术景观、城市家具等公共文化艺术的规划和建设管理,有计划地推进一批城市公共艺术作品建设,严格落实百分之一公共文化计划。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1. 台州市区重点地区(区块)划分图

2. 台州市区重点地区(区块)汇总表

3. 台州市区重点地区(区块)一览表

4. 台州市区重点地区(区块)可以引入三维数字模拟的项目清单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台州市区重点地区(区块)划分图


附件2

台州市区重点地区(区块)汇总表


重点区块面积

(平方公里)

建设用地面积(平方公里)

椒江区

23.78

14.80

黄岩区

21.11

10.88

路桥区

19.61

10.31

台州湾产业集聚区

12.56

6.33

台州经济开发区

23.54

18.18

合计

100.60

60.50

中心城区和集聚区东部新区面积

725(其中中心城区663、集聚区东部新区62)

中心城区和集聚区东部新区建设用地面积

219(其中中心城区189、集聚区东部新区30)

占比

13.88%

27.63%

附件3

台州市区重点地区(区块)一览表

分区

序号

重点区块名称

四至界限

规划面积

(平方公里)

建设用地面积

(平方公里)

椒江区

1

章安古城区块

东至府东路,南至椒江,

西至章梓路,北至北环路。

1.96

1.25

2

椒江南岸区块

东至江城路,南至工人路,

西至沚东路,北至椒江。

2.87

2.03

3

江岸尚城区块

东至台州大道,南至大环线,

西至沚东路,北至工人路。

1.78

1.50

4

葭沚水城区块

东至中心大道,南至大环线,

西至台州大道,北至工人路。

1.34

1.18

5

海门卫城区块

东至外沙路,南至青年路,

西至江城路,北至椒江。

1.19

0.84

6

乌龟山区块

东至台州大道,南至开发大道,

西至永宁河,北至乌龟山体边界线。

1.67

0.65

7

商贸核心区块

东至白云山南路,南至规划道路,

西至内环东路,北至现代大道。

6.10

3.98

8

椒江老城区块

东至太和山,南至枫南东路,

西至解放南路,北至青年路。

1.53

0.88

9

台州中心站区块

东至台州大道,南至现代大道,

西至内环快速路,北至市府大道。

5.34

2.49

合计

23.78

14.80

黄岩区

1

江口融合区块

东至应家山路、西山岭西侧山麓,

南至大岳山北侧山麓,西至江口放射线,

北至白云山西路。

3.21

2.06

2

永宁江滨水风貌区东段

东至大闸路,南至永达路、永宁江沿岸200米,西至黄岩北放射线,北至永宁江沿岸200米。

3.41

0.39

3

永宁江滨水风貌区中段

东至站西大道,南至EW04号路,

西至永宁江,北至二环北路、清献街、八二省道复线。

6.12

3.67

4

永宁江滨水风貌区西段

东至永宁江,南至永宁江沿岸200米,

西至SN22号路,北至永宁江沿岸200米。

4.58

2.0

5

黄岩高铁站区块

东、南至永宁江,西至下埠路,

北至椒北快速路。

3.47

2.52

6

桥上街区块

东至环城西路,南至青年路,

西至金带路,北至世纪大道。

0.15

0.1

7

司厅巷区块

东至天长南路,南至横街,西至孔园文物古迹地块西边界,北至县前街。

0.17

0.14

合计

21.11

10.88

路桥区

1

飞龙湖区块

东至路桥行政边界,南至路桥大道,

西至山体,北至山体。

14.42

6.28

2

中央山绿轴区块

东、南至南山街,

西至灵山西街,北至内环线。

4.31

3.25

3

十里长街区块

东至月河街,南至下里桥路,

西至银座街,北至路桥大道。

0.88

0.78

合计

19.61

10.31

台州湾产业集聚区

1

东部新区中心

区块

东至十一塘坝,南至蓬北大道,

西至十塘坝,北至绿脉南路及海循路。

12.56

6.33

合计

12.56

6.33

台州经济开发区

1

行政文化中心

区块

东至东环大道,南至市府大道,

西至中心大道,北至云西路。

3.93

2.24

2

商务教育区块

东至广场南路,南至体育场路,

西至台州大道,北至广场西路。

2.33

2.30

3

开发区东扩区块

东至椒金线,南至现代大道,

西至东环大道,北至市府大道。

13.08

10.92

4

绿心度假区葭沚区块

东至内环快速路,南至绿心山脊线,

西至绿心山体,北至内环快速路。

4.20

2.72

合计

23.54

18.18

总计

100.60

60.5


附件4

台州市区重点地区(区块)可以引入三维数字模拟的项目清单


下列建设项目列入一级审查:

1. 地上单体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商业、办公、酒店类建设项目;

2. 地上总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综合体项目;

3. 建筑高度100米以上的超高层建设项目;

4. 心海绿廊范围内的建设项目(村民住宅、市政公共设施项目除外);

5. 椒江章安古镇、路桥十里长街等历史文化街区、紫线规划划定的建设控制地带范围内的建设项目;

6. 地上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市级重要行政、文化、教育、体育、医疗卫生、社会福利、交通枢纽等公共设施项目;

7. 对城市景观、空间、交通及生态有重大影响的其他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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