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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668450/2015-6684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市建设局(规划局) 成文日期: 2015-07-22
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4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 2015-07-22 11: 23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规定,特向社会公布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4 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6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中国?台州”门户网站(http://www.zjtz.gov.cn)和台州建设网(http://jsj.zjtz.gov.cn/)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上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办公室,联系电话:88517558。

  一、概述

  2014年,在台州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台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精心指导下,我局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构建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的要求,认真执行《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依法、及时公开政府相关信息,主动接受社会公众、企业和各类组织的监督,有力保障了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通过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增强了机关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自觉性。

  (一)信息公开的措施有力。继续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局年度工作要点,形成局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业务处室负责具体工作,齐抓共管,使工作落到实处。出台《关于下达局机关处室、直属单位2014年度工作目标责任的通知》,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为局机关相关处室、直属单位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内容,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同时,利用行政复议、行政监督等方式,依托建设法制工作管理系统平台,加强对县(市、区)建设系统各行业主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的层级监督、管理。

  (二)信息公开的载体多样。继续做好“中国?台州”门户网站和台州建设网这两大平台发布局政府信息。此外,通过台州新闻广播“阳光热线”栏目,局领导与社会公众就我市停车位建设和规划情况开展交流;依托局有关办事窗口,发布行政审批(许可)信息;借助台州市城市规划展览馆,发布城乡规划信息,展示台州城市形象。同时,在台州建设网上提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格式文本,接受网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在台州市城建档案馆提供城建档案查阅窗口,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渠道和形式进一步体现便捷化和多样性。

  (三)信息公开的重点突出。

  一是深化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信息公开。《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出台后,组织对各县(市、区)120名征收工作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对信息公开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各地在政府网站建立了“阳光工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专栏,充分利用网站和媒体公开房屋征收信息,宣传解释相关征收政策。

  二是继续推进保障性住房的信息公开。在门户网站“阳光工程”专栏中全面公开住房保障政策、保障规划、年度实施计划、项目建设进展情况、保障房源、申请条件、资格审核、配租配售方案、分配对象、后续管理等相关内容,信息公开对象由“房”到“人”,范围涵盖保障房建设、分配到后续管理全过程,并要求做到及时更新。2014年8月,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全省住房保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了检查,在通报中表扬了台州市市本级和所属各县(市、区)保障性住房阳光监管专栏设置规范统一,内容比较全面,信息公开一目了然。印发《进一步深化“阳光工程”建设 推进保障性住房公平分配的通知》,提出以促进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为目标,坚持“保障基本、公正程序、公开过程”原则,重点把好“申请受理关、准入轮候关、分配过程关、后续管理关”,确保保障性住房公平分配,信息公开工作贯穿于申请、审核、分配、后续管理等各阶段。全市已分配保障性安居工程5831套,各地未发生因分配不公引起的信访投诉现象。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等3部委以及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等提出的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要求,出台了《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加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的实施意见》,并及时在网上进行公布,明确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实现统一规划建设、统一资金使用、统一申请受理、统一运营管理,并进一步加强了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分配和运营管理。在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准入标准中将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作了进一步的明确,全市共分配523套公共租赁住房用于解决外来务工人员的居住困难。

  三是完善行政权力事项的信息公开。在2013年开展行政权力规范化工作的基础上编制权力清单,作为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样本。在事项清理方面。按照行政权力“9+1”分类标准(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裁决、行政确认、行政奖励以及其他行政权力),对涉及到的200多部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和政府规章进行逐条梳理,并4次征求局机关处室、直属有关单位和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各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2次召开征求意见会听取意见,确定全局十大类1007项行政权力事项(行政许可90项、非行政许可审批28项、行政处罚606项、行政强制7项、行政征收5项、行政给付4项、行政裁决1项、行政确认38项、行政奖励3项、其他行政权力225项)。在事项公开方面。局权力清单已于2014年10月底在浙江政务服务网上统一公布,行政权力的名称编号、实施依据、实施机构等信息可供实时查询。权力清单的编制并公开,将建设部门的权力、职责至于社会有效监督之下,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建设部门行政治理效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分为概况信息、机构信息、政策文件、政府决策、工作信息、行政执法、人事信息、财政信息、社会监督、公共服务、民生事项和办事指南等12大类,每大类再细分小类。2014年,我局共向社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13条,其中政府信息公开栏659条、公示公告1054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我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9件,其中当面申请1件、信函申请2件、网络申请6件,均按时办结。市城建档案馆接受查询605人次1943卷。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我局没有收取任何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4年,我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总体上看,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已经常态化,政府信息基本做到主动公开高效、依申请公开及时。但在如何准确把握公开的范围、如何有效处理公开的争议等方面,仍有待进一步提高。2015年,我局将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和发布平台建设,尤其是要依法做好重点领域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为公众及时、有效提供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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