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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669955/2015-6689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人民银行台州市中心支行 成文日期: 2015-10-08
中国人民银行台州市中心支行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 人行台州市中心支行 发布时间: 2015-10-08 16: 25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编制中国人民银行台州市中心支行(以下简称“台州市中支”)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工作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

  一、工作情况概述

  (一)以提高效能为驱动,持续完善工作机制

  一是完善组织机制,确保公开有领导。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积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制度,及时根据人事及岗位变动调整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及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

  二是完善审查制度,确保公开有把关。修订完善拟对外公开事项审批表,增设“法律事务部门意见”、“保密部门意见”栏目,形成一般事项经“部门负责人—法律事务部门—保密部门”三级审核、重大事项或信息经分管行领导最终把关的标准化、规范化审批流程。

  三是完善公开内容,确保公开有重点。结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新形势、新要求,围绕基层央行履职,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调整工作,并根据国家及浙江省政府有关“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文件精神,积极建言市政府在“中国·台州”政府信息公开网络平台上增设便民利民信息公开栏目。

  (二)以丰富载体为抓手,构建立体化公开体系

  一是并用多元渠道,扩大信息公开辐射范围。在充分利用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区域金融”子网站、“台州·清风”和“中国·台州”政府信息公开网络平台以及台州市中支办事大厅公告栏等基础上,积极协调新闻媒体,高效、快捷、广泛地向公众公开重要金融服务活动和便民利民政策。借助广播电台成功策划2期“阳光热线”节目,在《台州日报》、《台州商报》等纸质媒体上开展信用体系建设、电子支付推广应用、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等央行工作宣传10余期,接受《台州新闻》等电视栏目关于小微金融改革创新、小微企业融资等采访5期。

  二是细分信息受众,找准公开方式和内容。以提高公开内容、公开形式、信息受众的适配性为原则,针对外贸企业,采取座谈会、培训会、现场走访等形式,注重外汇政策、反洗钱、征信、跨境人民币结算、银行结算账户等金融知识和信息的公开;针对银行等金融机构,采取讲座、培训会等形式,注重信贷政策、有关金融服务合规操作的相关规定等信息的公开;针对广大民众,采取在广场、闹市等现场讲解,电视、网络、报纸等媒体信息发布的形式,注重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反假货币、国债发行、助农取款业务等方面信息的公开。

  (三)以强化督导为保障,构建多层次监督体系

  一是加大外部评议力度,自觉接受广大公众监督。借助“中国·台州”网站、台州市中支办事大厅发放政府信息公开评议调查问卷,借助“台州·清风”网站发布服务企业承诺及承诺完成情况报告,设置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电子邮箱,开设电话专线、安排专人受理电话投诉,积极拓宽民众监督渠道。

  二是加大对下监查力度,规范支行公开工作流程。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2013年全行业务竞赛范围,作为“依法行政、法律事务”专项业务竞赛的子项目有序开展,及时跟进辖内县(市、区)支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通过网络抽查、现场检查等方式加大对辖内县(市、区)支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督导,完成对辖内7家县(市、区)支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现场检查,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给予现场指导,并要求及时整改;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业绩考核统计,量化业务竞赛、网络抽查、现场检查等检查结果,加强对支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激励约束。

  三是加大本级自查力度,强化规范高效公开意识。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查,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内控建设和履职建设的重点任务之一,在部门间形成工作合力,保证政府公开信息数量和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

  在机构法定职责、行政许可事项等信息持续公开的基础上,2013年台州市中支通过“中国·台州”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等渠道主动公开210余条信息,主要包括:

  一是机构设置信息:更新并公开内设机构、领导信息。

  二是政策文件信息:公开《中国人民银行台州市中心支行关于金融支持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中国人民银行台州市中心支行关于金融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指导意见》、《中国人民银行台州市中心支行关于2013年台州市货币信贷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政策文件信息。

  三是业务履职相关信息:公布台州市中支召开全市跨境人民币业务工作例会、全市金融统计人员全员培训会、全市银行行长联席会议等政务动态,发布国债发行等通知公告。

  四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信息:公开《中国人民银行台州市中心支行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发布2013年人民银行台州市中心支行政府信息公开评议调查问卷。

  五是其他相关信息:公开《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2014年人员录用招考公告》以及人事任免等信息。

  (二)信息公开的主要形式

  通过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区域金融”子网站、“台州·清风”和“中国·台州”政府信息公开网络平台重点发布需要让社会公众知晓的政府信息及与中心工作相关的政策文件和信息。同时,根据政府信息的内容和特点,适当选择台州市中支办事大厅服务窗口、公告栏、《台州日报》、《台州商报》、台州广播电台“阳光热线”栏目、培训会、座谈会、专题宣传活动等方式公开有关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3年度,台州市中支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本单位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台州市中支建立并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和程序,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金融信息,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会威胁个人、单位安全的事项等金融信息不予公开(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减免情况

  2013年度,台州市中支未向申请人收取相关费用。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3年度,台州市中支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事件。

  六、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台州市中支在强化信息公开意识、充实公开内容、加强对辖内县(市、区)支行督导等方面的工作有待进一步完善。对此,下阶段将以学习培训、制度落实、监督检查为抓手,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高效开展。一是抓学习培训,进一步强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组织台州市中支本级及辖内县(市、区)支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全面系统学习相关制度文件。二是抓制度落实,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制度,明确联络员公开信息报送重点,提高联络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支持力度;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按照“先审批、后公开”、“层层把关、逐级审批”的原则规范信息公开流程。三是抓监督检查,加大对辖内县(市)支行政府信息公开特别是重点信息公开的督导,强化检查结果应用,提高监督检查效果。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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