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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668389/2014-6652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市统计局 成文日期: 2014-03-31
台州市统计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信息来源: 市统计局 发布时间: 2014-03-31 16: 43 浏览次数:


2013年,市统计局严格按照《关于印发2013年度市级单位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并梳理了2013年度全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六大方面。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台州市统计局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重要举措,是台州市统计局建设“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台州市统计局十分重视此项工作,在政务公开工作上突出公开性,扩大公开内容,该公开的以文件、图表等形式公开,进一步提高了统计工作的透明度、进展度和社会监督度。

(一)重视组织机构建设。台州市统计局一直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机制的建立健全工作,把统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局队全年重点工作内容和局队机关干部职工的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范畴。并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为要求,加大信息主动公开力度。

(二)落实责任,规范程序。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编制方案,结合我局实际,进一步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明确了编制原则、内容、组织机构、职责分工、梳理方式和工作要求,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主动与局数据中心等处室衔接、沟通,及时解决系统运行中的网络技术支撑等问题。各处室明确了分管处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局办公室做好报送信息人员的培训工作;指导各处修订信息公开目录,按由近及远的原则梳理近三年的相关信息;坚持“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审核制度,上网发布的政府公开信息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核程序,确保信息发布程序规范有序。

(三)建立信息公开长效机制。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明确职责,完善工作细则和信息考核制度,定期对信息工作进行监督和考核,促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的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内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行全面公开,我局在台州政府信息公开网上主动公开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统计机构基本信息、政策文件、行政决策、行政执法、财政管理、办事指南、工作信息、统计分析信息以及综合统计数据等。2013年,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15条。

(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一是通过互联网进行政府信息公开。为更好地提供优质的统计服务,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在门户网站《台州统计信息网》的显著位置,设置了与市政府门户网站“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链接系统。注重及时准确发布政府信息,及时更新指南、目录等栏目,更新重大统计行政决策、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性文件和政务动态,公布经济社会主要统计数据、统计信息和统计调研分析报告等各类重要政务信息。二是完善传统政府信息公开方式。我局还通过多种形式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方式,丰富和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通过定期召开统计公报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发布最新的统计数据等相关统计信息,并邀请记者采访报道和提供报道稿件。每月在《台州日报》上发布县市各月度经济效益考核,每年在《台州日报》上发布年度统计公报。三是其他公开方式。每月编印月卡,收录全市各项经济指标统计数据。每年出版台州统计年鉴,收录年度全市各项经济指标统计数据。及时送到市及各县(市、区)党政领导、市直有关部门和有关的科研单位等。为庆祝“中国统计开放日”,开展了“中国统计开放日”系列宣传庆祝活动。利用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开展机关满意度电话调查,为深化政务公开工作提供科学依据。2013全年我局共编发《统计分析》78期、《统计信息专送》23期、《统计信息》94期、《社情民意调查》29期。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我局无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因此没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3年,我局未收到涉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目前,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在公开意识、公开内容、公开形式、网上办事功能等方面存在不足。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进行整改,进一步扩充公开内容、完善公开形式、深化公开效果,把政务公开工作真正纳入日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一是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划分界定,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充分征求公众意见。

二是优化信息公开流程。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报送、内容审查和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等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和优化信息公开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

三是拓展公开形式。加强调研和分析,了解社情民意,及时掌握群众关心的热点和焦点问题,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政府信息予以高度重视和认真对待。进一步发挥报刊、公告、新闻发布会、公共查询机构的作用,并继续强化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主渠道的功能。

四是加强学习、培训和宣传工作。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文件的学习,准确理解,严格执行。加强对领导干部和政府信息公开业务人员的培训,提升公开意识,提高业务水平。同时,通过新闻宣传,正确引导社会公众正确行使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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