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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668346/2011-1546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市卫计委 成文日期: 2011-11-29
关于印发《台州市医疗机构设置“十二五”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信息来源: 市卫生局 发布时间: 2011-11-29 12: 59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卫生局,市级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台州市医疗机构设置“十二五”规划(2011~2015年)》印发给你们,希各地、各单位按照《规划》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台州市医疗机构设置“十二五”规划

(2011~2015年)

为科学配置和合理利用医疗资源,构建分工明确,竞争有序,不断满足多层次需求的医疗服务体系,保证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浙江省医疗机构设置“十二五”规划》及《台州市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特制定本规划。

本规划涉及的医疗资源为全市范围内各种所有制的医疗资源。

一、规划背景

(一)人口状况和居民健康水平

2010年末,全市户籍人口数583.14万人,人均期望寿命75.47岁,孕产妇死亡率7.06/10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4.79‰,均居全省中等水平;主要慢性病管理控制率25%,城乡居民两周患慢性病依次为循环系统,呼吸系统,消化系统疾病,居民前三位死因依次为恶性肿瘤、脑血管病、呼吸系统疾病,甲乙类传染病发病率329.07/10万。

(二)医疗资源现状

全市医疗机构及采供血机构共2667家,其中县及县级以上综合医院19家,县级中医医院9家,专科医院4家,民营医院27家,妇幼保健院(所、站)10家,其中三级甲等综合医院1家,三级乙等综合医院4家,居全省11个地市之首,二级甲等综合医院7家,二级乙等综合医院5家;二级甲等中医医院6家,二级乙等中医医院1家,二级甲等中医骨伤专科医院1家;二级甲等精神专科医院1家,二级乙等精神专科医院2家;二级乙等妇幼保健院3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510家,急救中心(站)10家,疗养院1家,门诊部133家,诊所、医务室357家,村卫生室1586家,采供血机构1家。

2010年末,全市每千人口拥有床位2.83张,比全省平均3.61张少0.82张,比2005年增加0.57张;全市卫技人员26765人,比2005年增加5959人,每千人口拥有卫技人员4.59人,比全省平均5.51人少1.05人,比2005年增加0.87人;执业(助理)医师11521人,每千人口拥有执业(助理)医师1.98人,比全省2.29人少0.31人,位居全省末三位,比2005年增加0.45人;注册护士9104人,每千人口拥有注册护士1.56人,比全省1.86人少0.4人,位居全省末二位,比2005年增加0.54人;全市医护之比1.26人;卫技人员中中高级职称约占30%,本科学历以上达61%;全市卫生医疗机构资产总额达101亿元,比2005年增加38.5亿元。

2010年,全市医疗机构门急诊人次2386.8515万,出院人次48.63万,床位使用率94.35%,病床周转次数34.67,平均住院日9.67天,较2005年均有了较大的发展。

(三)主要问题

1.医疗资源配置不尽合理

由于多种因素制约,医疗服务供给在总量和结构上的短缺与浪费并存;一是总量配置不足。我市医疗机构床位数、医护人员数等卫生资源相对于社会经济发展、人口增长水平和群众医疗需求而言仍显不足,总量处于全省落后位置,同时,区域间经济发达与欠发达县市医疗资源配置也存在着明显差距,发展不均衡;二是配置结构不合理。医疗资源过度集聚于城区,基层资源配置总量仍显不足;在配置结构上重综合性医院,而涉及公共卫生范畴的医疗保健资源明显不足。

2.医疗机构功能定位不够清晰

在医疗机构设置和发展过程中,医院功能和服务范围界定不清晰,单体扩张现象明显;高端特需医疗服务资源优势未得到凸显,专科医院发展不快,病人分级诊疗、医院分工协作和双向转诊机制尚未真正形成。

3.医疗服务体系结构有待完善

“十一五”期间,综合医院、中医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协调发展,但专科医院发展相对滞后,未能适应群众的实际健康需求。随着城市化、工业化、人口老龄化以及公民生活工作节奏的加快,社会结构、生态环境和疾病谱的改变,亚健康人群增多,慢性非传染性疾病、传染病、职业病、心理疾病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威胁增加,从而对康复、护理、精神卫生、口腔保健、儿童和妇女保健等提出更高的要求。

4.民营医疗机构发展滞缓,服务水平尚需提升

十一五期间,民营医疗机构数量虽有增加,但相对于公立医疗机构快速发展的势头而言,总体发展明显滞后,机构数、床位数、从业人员总量不足公立医疗机构的1/10;除个别民营医院发展状况良好外,大多机构弱小,竞争力不强,社会信誉和口碑不高,医疗质量提升不快,特需医疗服务能力明显不足,高素质、高学历医学人才短缺,难以满足不同层次的医疗服务需求。

同时,由于民营医疗机构以门诊部和小型民营医院为主,明显存在着低档次低水平服务,恶性竞争和短期行为问题突出,违法违规现象普遍存在,给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管带来巨大压力,并且对民营医疗机构的整体形象和社会声誉造成不良影响。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民本卫生、和谐卫生”的发展理念,以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目标,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重点,以人民群众实际医疗服务需求为依据,统筹规划、合理配置医疗机构、床位、人员、设备等医疗卫生资源,基本建立布局合理、规模适当、结构优化、层次分明、功能完善、富有效率的医疗服务体系,初步形成“小病在乡、大病到县、重病进城”的医疗服务格局,基本解决群众看病难问题。

三、设置原则

(一)公平可及,惠及全民

以基层为重点,充分发挥县级医疗机构的龙头作用,坚持防治结合、中西并重,合理布局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适度调控城市医院规模,逐步缩小医疗服务供给的城乡差别、区域差别,提高医疗服务的公平性、可及性和及时性。

(二)整体统筹,科学配置

优化整合现有医疗资源,健全社区首诊、分级医疗、双向转诊机制,提高资源共享度和利用率,促进医疗卫生资源在城乡、区域和系统内各领域之间的科学配置,增强医疗卫生服务的整体性和均衡性,满足社会群众对医疗服务的多层次、多样性需求。

(三)深化医改,创新机制

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为重点,以改革促发展,以改革带全局,推进医疗机构从外延扩张向内涵提升转变,加快推进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建立上下联动的分工协作机制,增强医疗服务体系综合实力和可持续发展。

(四)政府主导,突出公益

坚持政府主导,突出公立医疗机构的公益性质和在医疗服务体系中的主导地位。以保障社会基本医疗服务需求为出发点,兼顾社会多样化、多层次医疗服务需要,按照中西医并重,综合性与专科特色、医疗救治与康复保健均衡发展的原则,作好医疗机构配置布局规划,提高医疗资源配置的有效性。严格按照设置规划增设医疗机构,设置重点为医疗资源薄弱地区,同一区域内不得重复设置相同类别、同等规模的机构,避免医疗资源出现新的浪费。全面推行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稳步推进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投入机制改革,调整公立医院的市场化取向,强化公立医院的社会责任,增强公益性。

(五)引进资本,民营优先

鼓励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支持举办营利性医疗机构;调整和新增医疗卫生资源时,要给非公立医疗机构留有合理空间,在符合准入标准的条件下,优先考虑由社会资本举办各类医疗机构。

四、医疗机构设置

根据医疗机构的性质、功能和任务,按照控制总量,优化增量,调整结构的政策,分别对综合、专科、中医(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妇幼保健机构、急救中心、采供血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民营医疗机构作出规划,重点加强新区、郊区、卫星城镇等薄弱区域和专科服务能力建设,优先建设发展县级医院,提高县域医疗能力和综合水平;并按服务人口严格控制公立医疗机构的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十二五”期末,全市医疗机构床位数达23800张,其中国有床位数1.9万张,民营医疗机构床位数达20%,约5000张;床位和卫生技术人员配备调控指标为:每千人口床位数3.94张,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2.35人;每千人口护士数2.05人。即“十二五”期间,全市医疗机构床位数净增7272张,医生净增2679人,护士净增3246人。

(一)综合医院

公立综合医院原则上以迁建、扩建、合并等形式调整布局,除北三县新城区以外,原则上不再举办新的县级公立综合性医院。

市级医疗机构作为全市医疗中心,负责向全市居民提供急危病症、疑难疾病诊疗和专科医疗服务,承担基层卫生人才培养和相应的教学和科研任务,培养高层次卫生技术人员,指导和培训下级医院卫生技术人员开展诊疗活动的任务,定位以三级甲等医院为主。

县级医院作为县域内的医疗中心,主要负责基本医疗服务及危重急症病人的抢救,并承担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等医疗机构的业务技术指导和卫生人员的进修培训,是农村医疗服务体系的龙头,连接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枢纽,是双向转诊的重要环节,主要定位为二级甲等医院,部分有条件的可为三级乙等医院。

——以三甲医院为核心,三乙、二甲医院为骨干,在本市的椒江、临海、温岭形成具有周边辐射能力的区域医疗中心,承担全市疑难重症病人的诊疗救治工作。积极探索和整合市、县域内临床检验、医学影像、病理和大型医用设备等医疗资源,形成独立型或依托型的医学检查诊疗中心。

——创建2家省标三级甲等综合医院;4~5家省标三级乙等综合医院。

——其他县级第一人民医院为二级甲等综合医院(不包括区);争取新增玉环县第二人民医院、台州市博爱医院为二级甲等综合医院,新增若干家二级乙等综合医院。新建、迁建、扩建一部分县级综合医疗机构,十二五期间,完成台州市恩泽医院、温岭市医疗中心、台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市立医院新院区、仙居县人民医院新院区等一批在建工程的建设,在台州市经济开发区东扩区块设置一家三乙标准的民营综合医院,在三门县、天台县新城区分别设置一家三级标准的综合医院,以满足居民基本医疗服务需求。

(二)专科医疗机构

专科医疗机构的设置有利于弥补现有医疗机构专科服务技术和力量的不足,专科床位数应不低于医院总床位数的80%,科室设置和学科发展要具备鲜明的专科特色。新增和存量调整医疗资源原则上优先支持妇幼保健、精神病、传染病、老年病、肿瘤、康复、社区护理和口腔、五官、眼科等专科医疗机构建设。专科医疗机构设置应坚持公立、非公立医疗机构共同发展,加快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

1.传染病医疗机构

按国务院批转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体系规划》城镇每万常住人口配置1张床、农村每万人口配置0.5张床的标准,继续加快台州市传染病医院和县(市、区)第一人民医院传染病区建设。

——市级传染病医院应配置健全,功能完善,具备收治各种烈性传染病的能力,并全面指导全市传染病的诊疗工作。

——温岭市应建立独立的传染病医院,收治本辖区常见传染病。

——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中医院)应设置一定规模的传染病区,收治一般传染病。

——中心卫生院应设立符合要求的感染性疾病门诊。

2.精神卫生机构

精神病医院承担精神疾病的治疗、预防、随访和康复等任务,并加强对社区精神康复的指导工作,履行好相应的监护职责。精神卫生机构总床位应调控在1.48张/万人口。

——加快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迁建步伐,按标准要求,完善功能设置,收治各类精神病人,并稳步发展心身医学、老年、儿童、青少年等精神卫生相关学科和重点专科,“十二五”期末达到三级乙等精神专科医院标准。

——黄岩、温岭、仙居已独立设置精神病医院,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基本功能,达到二级精神专科医院标准。

——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中医院)应设置精神卫生科(门诊)。

——积极开展心理咨询门诊服务,在城乡社区、学校和流动人口聚集地推广设立心理咨询和干预室,满足社会公众对心理卫生不断增长的需求。

3.其他专科医疗机构

根据区域卫生规划,加快温岭市第二人民医院(台州市肿瘤医院)和临海市第二人民医院(台州市康复医院)专科特色的建设步伐;依托台州市立医院眼科力量,加强台州市眼科医院建设,进一步完善基本功能,提高专科医院品位。“十二五”期间,要加大投入并整合利用现有卫生资源,设置建设妇女儿童医院、老年病医院、口腔医院、眼科医院、五官科医院等医疗机构,满足群众多层次医疗需求。

(三)院前急救机构

进一步健全市、县(市、区)、乡镇急救网络,建成统一调度的急救系统,逐步形成完善、高效的院前急救体系。急救中心(分中心、站)按每5万服务人口(包括外来人口)1辆的标准配置救护车,车辆、设备设施和人员配置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各急救中心(分中心、站)应做到“车辆、人员、设备、技术、管理”五统一。

——市院前急救中心负责三区内院前医疗急救调度指挥工作,进一步加强市区各急救站急救车辆的统一调度,并对县(市)急救分中心、急救站进行业务指导、培训和质量管理。

——各县(市)可根据常住人口、医疗机构数量及院前急救需要,依托第一人民医院或中医院设置急救分中心(急救站),特别是温岭、临海两市要合理布局,单独设置急救分中心,下设若干个急救站,完善区域内相关医院的急救网络建设。

——中心卫生院应进一步提升急救能力,加强急诊室建设。

(四)采供血机构

加强采供血机构建设,完成台州市中心血站迁建工程,使建筑设施、布局、流程符合法规要求,理顺采供血分支机构的管理机制,加强宣传招募,逐步扩大固定献血者队伍,无偿献血率保持100%,加强血液安全管理,确保输血安全。

(五)中医(中西医结合)机构

认真落实中西医并重方针,基本保持现有中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的数量,进一步加大对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扶持力度。

——“十二五”期间,加快以台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为主的台州市温岭中医医疗集团组建和台州市中医院的标准化建设步伐,坚持中医特色的办院方向,加强中医内涵质量建设,努力使2家中医院达到省标三级乙等中医医院标准;黄岩、玉环、临海、天台等县(市、区)中医院保持二级甲等中医院标准,台州骨伤科医院保持二级甲等中医骨伤专科医院;努力争取仙居县中医院达到二级甲等中医院标准,路桥区、三门县中医院达到省标二级乙等中医院。

——综合医院中医科设置达到100%,争取3家综合医院中医科达到省级综合医院示范中医科标准。

——推进城乡社区中医药工作,建制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科和中药房设置率达到100%,鼓励在城乡开展中医坐堂医门诊,满足群众中医药服务需求。

(六)妇幼保健医疗机构

“十二五”期间,加快台州市妇幼保健院(市妇女儿童医院)选址和建设步伐,按三级专科医院标准设置,作为全市孕产妇和儿童医疗救治龙头单位和全市妇幼保健工作业务指导中心;健全出生缺陷防治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产前诊断中心和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建设,逐步完善妇女儿童诊疗保健体系。

结合工作实际,依照妇幼保健院等级评审和妇幼保健机构规范化建设标准,稳步推进妇幼保健机构规范化建设,到“十二五”期末,全市力争创建5家等级妇女儿童保健院,其中,温岭市妇幼保健院达到三乙标准,临海市、仙居县妇幼保健院达到二级甲等标准;90%的妇幼保健机构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

(七)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进一步完善基层卫生服务网络。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着力改善城乡基层卫生机构服务条件,提升服务能力,确保每个建制乡镇都有一所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每个街道办事处所辖范围或每3~10万服务人口有一所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市共设置133家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并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根据城乡居民“20分钟健康服务圈”要求,合理规划和设置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加强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积极开展市级星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评审和国家级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省级规范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创建活动,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明确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定位,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综合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等服务,并承担对村卫生室(站)的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承担行政村(社区)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及一般常见病的诊治等工作。

(八)民营医疗机构

鼓励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支持举办营利性医疗机构。调整和新增医疗资源时,给非公立医疗机构留有合理空间,在符合准入标准的条件下,优先考虑由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十二五”期间,民营医疗资源争取达到全市总量的20%。

鼓励具有特色优势和发展潜力、社会信誉良好的民营医疗机构做大做强,形成规模。优先支持具有医学背景和投资实力的社会法人财团在台州城市新区投资兴办较大规模的民营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床位200张以上,投资额5000万元以上)。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和发展具有一定规模、特色的医疗机构,包括康复、护理、老年病和慢性病等专科医疗机构,向社会提供多样化、多层次医疗服务;各县(市、区)应严格控制各类门诊部的设置,尤其是椒江、黄岩、路桥、临海、温岭等地应明确控制性规划,合理布局配置。引导有条件的民营医疗机构向社会提供高端特需医疗康复服务,实施品牌发展战略,加强自律和行业规范,树立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口碑。

扩大医疗市场对外开放程度,允许境外医疗机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在我市以合资或合作形式设立医疗机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资本在内地举办医疗机构,按有关规定享受优先支持政策。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财政投入

加强对规划执行的领导,积极做好同发改、财政、民政、计划生育、人力社保、国土资源、建设规划等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加强规划实施和监控,加快整合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医疗机构,严格控制不合理的医疗资源投入,保证规划的落实和目标的实现。完善卫生经济政策,加大对医疗卫生的投入,最大限度发挥政府财政的公共服务职能,对医院承担的公共卫生医疗任务,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予以经费支持;对院前急救、精神病医疗、采供血服务、传染病救治、妇幼保健和社区卫生服务等属于公共卫生服务体系范畴的,其基本建设、人员经费、运行经费等应纳入公共财政支付范围。

(二)积极推进医改,创新运行机制

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重点,积极推进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继续抓好城市三级医院对口支援县级医院工作,加强县级医院对乡镇卫生院的支持指导,推进县乡纵向技术合作或纵向一体化管理;全面实行二甲以上医院预约诊疗服务,到2013年底,复诊预约率达到60%(其中口腔科、产前检查、术后病人复查等复诊预约率达到80%),社区转诊率30%;全面推行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十二五”期间内在全部县级医院实行药品零差价销售,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改变“以药养医”体制,增强公立医院的“公益性”;同时,严格控制抗菌药物的使用,促进临床合理用药,消除“滥用抗菌素”现象。继续实施和扩大临床路径和单病种质量管理,加强医疗流程控制,全面推行优质护理,促进护理质量持续改进;以医院管理和电子病历为重点,推进信息化建设,加快实施信息化网络体系建设工程,包括远程治疗会诊系统的建设、与居民健康电子档案的互联互通、一卡通、数字化医院建设等,并大力加强卫生行政管理的信息化水平。

(三)强化宏观调控,加强监督管理

对区域内各种所有制、投资主体、隶属关系和经营性质的医疗机构,卫生行政部门要实行宏观调控和属地化管理,统一规划、准入、监管。加强医疗机构、医疗技术和人员准入监管,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等违法行为,维护健康有序的医疗市场秩序。完善政策措施,积极促进非公立医疗机构发展,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的办医体制。落实非营利性医院税收优惠政策,完善营利性医院税收优惠政策。加强对非公立医院的监管,引导非公立医院依法经营、加强管理、严格自律、健康发展,形成公立医院与非公立医院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格局。

(四)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保障居民基本医疗服务

社区卫生服务体系作为整个医疗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立覆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基础,是提高居民卫生服务可及性和公平性的重要途径。各级政府应把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作为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保障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保健服务需求。

附件:台州市医疗机构设置“十二五”规划卫生资源配置表

附件:

台州市医疗机构设置“十二五”规划卫生资源配置表

序号

指标

计量

单位

台州市

椒江区

黄岩区

路桥区

临海市

温岭市

玉环县

天台县

仙居县

三门县

1

2010年总床位数

16528

2217

1602

1467

3252

3886

1203

1271

946

684

2

2010年千人床位数

2.83

4.35

2.68

3.31

2.79

3.26

2.87

2.19

1.91

1.59

3

2015年规划总床位数

23800

3184

2312

2113

4678

5608

1728

1829

1365

984

4

2015年千人床位数

3.94

6.06

3.73

4.61

3.89

4.54

4.00

3.05

2.66

2.21

5

“十二五”期间床位数净增

7272

967

710

646

1426

1722

525

558

419

300

6

2010年总医生数

11521

1580

1218

966

2156

2310

810

998

828

655

7

2010年千人医生数

1.98

3.10

2.04

2.18

1.85

1.94

1.93

1.72

1.67

1.53

8

2015年规划医生数

14200

1941

1506

1191

2653

2855

994

1229

1021

810

9

2015年千人医生数

2.35

3.69

2.43

2.60

2.20

2.31

2.30

2.05

1.99

1.82

10

“十二五”期间医生净增

2679

361

288

225

497

545

184

231

193

155

11

2010年总护士数

9104

1617

874

772

1586

1945

808

607

504

391

12

2010年千人护士数

1.56

3.18

1.46

1.74

1.36

1.63

1.93

1.04

1.02

0.91

13

2015年规划护士数

12350

2193

1187

1047

2149

2642

1095

818

687

531

14

2015年千人护士数

2.05

4.17

1.92

2.28

1.79

2.14

2.53

1.37

1.34

1.19

15

“十二五”期间护士净增

3246

576

313

275

563

697

287

211

183

140

主题词:卫生  医疗机构  设置  规划  通知

抄送:省卫生厅,市府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局、叶海燕副市长。

台州市卫生局办公室              2011年11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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